四川聚创医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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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四川/成都
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、西药产品、OTC、医疗器械
品牌名称:复方氨酚烷胺胶囊
型号规格:10粒/板*2板/盒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41023535
产品标签:复方氨酚烷胺胶囊
产品卖点:国家医保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 药店连锁 零售终端 批发物流
执行标准 | 胶囊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10粒/板*2板/盒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本品为复方制剂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mg,盐酸金刚烷胺100mg、马来酸氯苯那敏2mg、人工牛黄10mg等 |
性状 | 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淡黄色的小丸 |
功能主治 |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,头痛,四肢酸痛,打喷嚏。流鼻涕、鼻塞、咽痛等症状,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|
不良反应 | 有时有轻度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上腹不适、口干、食欲缺乏和皮疹等,可自行恢复 |
注意事项 | 1.用药3-7天,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; 2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; 3.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; 4.前列腺肥大、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; 5.肝功能不全、肾功能不全、脑血管病史、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; 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 7.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; 8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; 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; 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; 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;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禁忌 |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|
贮藏 | 密封,置阴凉干燥处。 |
保质期 | 36个月 |
生产企业 | 白云山东泰商丘药业 |
经销企业 | |
备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