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聚创医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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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四川/成都
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、西药产品、OTC、医疗器械
品牌名称:济良方
型号规格:2粒/板*2板/盒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41025668
产品标签:济良方
产品卖点:市场保护 无需保证金 国家医保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 药店连锁 零售终端 批发物流
执行标准 | 胶囊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2粒/板*2板/盒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本品为复方制剂,其组份为:每粒含甲硝唑0.1g,芬布芬75mg。 |
性状 | 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或颗粒。 |
功能主治 | 用于牙龈炎,牙周炎等疾患。对口腔炎,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。 |
不良反应 | 1、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,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。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。2、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:1)胃肠道反应,如胃痛、胃烧灼感、恶心、食欲减退、呕吐、腹泻、腹部不适、味觉改变、口干、口腔金属味等,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、出血、甚至穿孔。2)可逆性粒细胞减少。3)过敏反应、皮疹、麻疹、瘙痒等。4)中枢神经系统症状,如头痛、眩晕、晕厥、感觉异常、肢体麻木、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。5)其他有发热、阴道念珠菌感染、膀胱炎、排尿困难、尿液颜色发黑等,均属可逆性,停药后自行恢复。6)白细胞数轻度下降、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致癌、致突变作用: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、致突变作用,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、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,应及时停药。 3、本品可千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、乳酸脱氢酶、三酰甘油、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,使其测定值降至零。 4、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,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,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,导致双硫仑反应,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、恶心、呕吐、头痛、面部潮红等。 5、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,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,应减量使用,并作血药浓度监测。 6、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,某些放置胃管作用吸引减压者,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。血液透析时,本品及代 谢物迅速被清除,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。 口服固体药用聚乙烯瓶,每瓶60粒:每瓶100粒。 7、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,给药间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。 8、重复一个疗程前,应做白细胞计数。 9、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。 10、念珠萌感染者应用本品,其症状会加重,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。 |
禁忌 | 1、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。 2、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。 3、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。 4、血液病、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。5、严重肝、肾功能损害者禁用。 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 7、儿童禁用。 |
贮藏 | 密封 |
保质期 | 24个月 |
生产企业 | 濮阳市汇元药业有限公司 |
经销企业 | |
备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