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企业首页 > 招商产品 > 酚氨咖敏颗粒

四川聚创医药有限公司

东方医药网客服

025-57950697

所在地区:四川/成都

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、西药产品、OTC、医疗器械

 
 
产品分类
专属代理
您关注的产品:
您的号码:
您的留言将以短信及微信通知企业,信息严格保密

酚氨咖敏颗粒

浏览次数()   更新时间:1年前

品牌名称:酚氨咖敏颗粒(济良方)

型号规格:20袋/盒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41024949

产品标签:酚氨咖敏颗粒(济良方)

产品卖点:新产品 市场保护 有培训 无需保证金 国家医保
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 药店连锁 零售终端

025-57950697
联系时告知来自东方医药网
详细信息
执行标准 颗粒剂
产品类别 西药产品
产品规格 20袋/盒
卫生许可证
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,
性状 本品为着色的颗粒、味甜
功能主治 解热镇痛药。用于感冒、发热、头痛、神经痛及风湿痛等。
不良反应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。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、皮疹、发热、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,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、再生障碍性贫血、渗出性红斑、剥脱性皮炎、龟头糜烂等。
注意事项 1.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,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,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。2.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,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,特别是亚硝胺,因此有潜在致癌性。3.不宜长久使用,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,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。4.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,并产生耐受力。5.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。6.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(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)。7.交叉过敏,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,对本品也可能过敏,如麻黄碱、肾上腺素、异丙肾上腺素,
禁忌 1.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。 2.胃溃疡患者禁用。 3.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。
贮藏 密封
保质期 24个月
生产企业 上海安丁生物(汤阴)药业有限公司
经销企业
备注